第二十三章 魔幻的爱恋
白晓荷看着自家老爸有些无语,平日里素来稳重的一个人,能闹出这样的误会来,还是蛮搞笑的。不过一想到他是为了自己的事情在操心,她的心里又多了一丝愧疚,要不是急于帮自己找个好男人,看着自己成家立业,他也不至于这样。
人都到齐了,白尔儒带着众人进到了餐厅,吩咐底下的佣人开始上菜。即便是知道了叶晨即将结婚,白尔儒对他的态度也没冷淡下来,继续跟他谈笑风生。
在白晓荷刚才没回来之前,大家聊的就很投缘,白尔儒发现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无论是眼界还是见识都很不凡,尤其是商业上的一些思维,让他这个大佬都眼前一亮。要不然他也不会张罗着撮合叶晨和女儿在一起了。
宠女狂魔的白尔儒心里很清楚,女儿的志向不在商业这一块,如果自己不能找到个优秀的继承人,最终他手下的生意就只能交给职业经理人去打理。
这对于白尔儒来说,实在是有些难以接受,他希望要么是自己未来的女婿,要么是自己的外孙,可以接手他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
家宴上男人们说话的时候,白晓荷恬静的坐在一边,看着仿佛是与世隔绝一般,其实谈话内容她都听得一清二楚。她看得出老爸对面前的这个年轻人非常的器重,因为父亲欣赏的目光是骗不了人的。
白晓荷虽说是个学霸,可她的情商其实并不低。在明知自己和这个男人已经没什么可能的情况下,还对他这么青眼有加,很明显是认可了他的能力。
这可是让白晓荷吃惊不小,她很清楚父亲的眼界有多高,身边的青年才俊多了去了,也没见过他另眼相待过。这勾起了白晓荷的好奇,对着叶晨问道:
“我刚才听叶先生谈起商界的事情头头是道的,是毕业于哪个商学院吗?您是读到了硕士还是博士?”
叶晨拿起一旁的餐巾轻轻擦拭了一下嘴角,然后笑着说道:
“您抬举我了,我是央美城市设计学院毕业的,大四实习过后受马叔的青睐,跟在他身边学习。
我没记错的话,你叫白晓荷是吧?我听伯父说你是青大化学系的博士,师从梁琼麟教授,不知道你从事的是哪方面的研究啊?”
白尔儒和马青云面面相觑了一眼,他俩隐隐感觉到这两个年轻人有点针尖对麦芒的感觉。尤其是白晓荷,仿佛是因为父亲对叶晨的看重,有些吃醋的意味,这让两个大人觉得很有意思。
而马青云根据这些日子跟叶晨的相处,他深知这小子不是个吃亏的性子,要不然当初在建筑设计院的时候,也不会闹得成了名人了。
他给了白尔儒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示意他看戏就好。两个大人在一旁当起了吃瓜群众,谁说只有年轻人有当乐子人的爱好了,我们老人家也爱看热闹的好吧?
说实话,白晓荷对于叶晨是有着一定程度的轻视的,在她看来,一个央美的本科生,连自己白天接触的那个黄振华都不如。
你和他同样都是从事建筑设计领域工作的,人家好歹还是清华的研究生,你不过是个艺术类院校毕业的,问我研究什么课题,不觉得有些冒昧吗?
不过白晓荷总还是有礼貌,她没把内心的想法表露出来,擦了擦嘴,端起杯子喝了口水,然后轻声说道:
“我研究的是脱氧血红蛋白的合成,并探究其与血红蛋白对不同波长的光束,差别吸收的作用机制。”
叶晨意味深长的笑了,要知道他当初在协和医学院学的可是临床医学,还去到阿美丽深造了好几年,博士毕业后研究的就是各种靶向药。所以他对白晓荷所说的课题其实并不陌生。
然而此时的白尔儒和马青云却是有点懵,因为普通人哪听得懂这些科学术语,他们用怜悯的眼神看向叶晨,仿佛已经预见了他即将吃瘪。
叶晨倒是没有丝毫的慌乱,他思忖了片刻后说道: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脱氧血红蛋白又称还原血红蛋白,其外观为蓝紫色,存在于静脉血中。
血液经过肺泡时,血红蛋白与氧气结合形成氧合血红蛋白,呈鲜红色;氧合血红蛋白释放氧供身体组织利用后,便成了脱氧血红蛋白。
至于其与血红蛋白对不同波长的光束,差别吸收的作用机制,老师没教过你吗?脱氧血红蛋白呈紫蓝色,正常毛细血管中还原血红蛋白平均浓度为2g/dl。
当毛细血管中还原血红蛋白达到5g/dl以上时,皮肤、粘膜呈现青紫色,称为发绀(cyanosis),常见于乏氧性缺氧。
当还原血红蛋白升高到5克/dl血液以上时,血液就会变成暗紫红。静脉血因含还原血红蛋白多,所以呈现暗红色,透过皮肤,就呈现青紫色。手臂上一条一条的一般所称的“青筋”就是静脉。
虽然这么说有些不礼貌,可我还是想问一下,你到底是有多无聊,才会进行这方面的课题研究?怎么?想要去否定前人的研究?这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晓荷你还要继续努力才行。
至于脱氧血红蛋白的合成,无非就是在密闭的真空环境下,用一分子的珠蛋白和四分子的亚铁血红素进行人工合成,搞明白其中的分子式,其它的就是磨时间罢了,一个熟能生巧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