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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老娘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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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从北京回吉春这天发生的事情,让他暗自心生警惕,这次能把曹德宝给再次送进去,运气占了大部分,自己提前把父母安排离开光字片儿占了一部分,如果这两样都不占,叶晨简直难以想象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叶晨深知曹德宝这个人的脾气秉性,其实在六小君子里,曹德宝的出身是最好的,他家不住在光字片,而是住在市里的楼房里,虽然不大,只有十几平方米,但是也足够周秉昆他们羡慕的了。

而且曹德宝祖上是经商的,开过厂子,开过古董店,曹德宝的爷爷也遇到了贵人,他家的房子就是这位贵人帮忙给解决的。所以曹德宝在最初的时候,跟六小君子在一起,他是有相当的优越感的,并且曹德宝是家里的独生子,将来父母拥有的一切都是他一个人的。

乔春燕一直都喜欢周秉昆,为何一夜之间就非曹德宝不嫁了呢?要说乔春燕这個女孩子,表面看起来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其实她现实精明着呢!

看到曹德宝长得挺帅,而且还会吹口琴,在酱油厂工作,工作也挺不错,而且家里还是市区的楼房,这样的条件,不知道比当时的周秉昆强了多少呢!

乔春燕喜欢周秉昆,其实也就是看上周家是光字片最好的人家,而且周秉昆大哥和二姐都比较优秀,唯独剩下的周秉昆不太成器,在她看来,周家的所有资源,以后都会朝周秉昆倾斜。但是后来出现的曹德宝比周秉昆的条件还好,所以乔春燕果断抓住。

因为曹德宝娶了乔春燕,所以他们六小君子几乎年年在大年初三这一天会相聚,然而随着六小君子每个人境遇的变化,我们就能看出曹德宝的人格缺陷。

吕川和唐向阳先后考上了大学,或经商,或从政,总之是六小君子里首先混出来的,可曹德宝每次见到吕川和唐向阳都是阴阳怪气的,说话也是夹枪带棒的。

周秉昆敏锐地感觉到酱油厂前景不乐观,所以决定辞掉酱油厂的工作,跟着出版社干饭店,后来因为周秉昆表现出色,甚至有可能拿到出版社的编制。而曹德宝却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我倒不希望秉昆拿到编制……”

他原来是六小君子里条件最好的,而且还是独子,为人处世上不太考虑别人的感受也正常。而人性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就是“我希望你过得好,但是我不希望你比我过得好……”曹德宝就是典型的这类人,他对吕川、对周秉昆、对唐向阳,还有后来因为分房闹出来的那些事情,无非就是眼红别人比他好,是嫉妒心在作祟!

所以哪怕叶晨没给曹德宝送进苦窑里,也绝对看不到曹德宝的好脸色,因为在他心里,别人比他过的好本身就是一种罪,不得不说这种想法真的很病态。

而叶晨在大年初四的凌晨,把他送了进去,并且在他进去以后,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红火,甚至让曹德宝通过报纸都能看到,仇恨加嫉妒的双重心理作祟,只会迷失曹德宝的双眼,让曹德宝觉得,这一切本该都是属于我的,这货是踩着我的肩膀往上爬!谁让我不痛快,我就让他悔恨终生!

这种心理下,叶晨简直难以想象曹德宝会变得有多偏执,做出的事情会多丧尽天良,要知道在原世界里,他可是亲手把自己把兄弟的哥哥举报,其原因只在于自己没被满足贪欲,所以叶晨觉得,怎么恶意的揣测曹德宝这个人都不为过,这个人可以把人性中的恶展现到极致,以后要多注意一下被自己送进去的人的风声了,水自流和骆士宾,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两年也快出来了……

叶晨喝完酒送走孙赶超和肖国庆,正自我反思的时候,乔春燕却有些沮丧的从外头返回家中,她今天本来跟曹德宝约好了的,两个人相约去曹德宝家里打一场友谊赛,结果乔春燕等了曹德宝一下午,都没有等到他的出现。

从打在叶晨家出事以后,正经人家的孩子几乎没有正眼看乔春燕的,因为这个女人的名声实在是太臭大街了,哪怕自己喜欢这个女的,家里也不可能同意,因为没人会喜欢自己的儿媳身上有污点。

孙赶超倒是和以前没太大的改变,如果乔春燕对他表现出那么点意思,估计孙赶超哪怕是再难,也会想办法说服家人,把乔春燕给娶过门。

奈何乔春燕是真的看不上孙赶超这样的,长的憨憨的也就罢了,关键是家里实在是太穷了,乔春燕哪怕是落魄到这种地步,也不允许自己嫁给委身嫁给一个穷鬼,苦日子她真是过得够够的了,再不想把自己的后半辈子泡在苦水里,不能自拔。

好人不愿意正眼看乔春燕,但是臭鱼烂虾愿意往她身边贴咕啊,乔春燕年轻时的长相,在那个时代还算是拔尖儿的,再加上不好的名声加持,一些打着歪歪心眼儿的人开始跟她慢慢的打的火热了起来。

换了以前,乔春燕绝对是不会理这些货的,因为她对自己的人生有着明确的规划,一直都盼着把自己嫁到一个好人家去享福。

现在一切成为了泡影,以后能不能嫁出去都成了问题,所以乔春燕索性也破罐子破摔了,对于一切抱着不良目的接近她的男人,那叫一个来者不拒,前提是要让她得到实惠。

对于男女之间的那点破事儿,乔春燕早熟得很,要不然也不会在六小君子的聚会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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