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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早有所料还能不提防,把自己落到这步田地,就是真蠢了。”
沈明昭眼神动了动,终究,微叹口气:“……没料到,我以为他是为你来的。”
“我也是这么以为的。”宁不羡也跟着叹气,“是我从胡地回来之后见他一直没出现,才觉得不对劲的。”
沈明昭不悦:“你从胡地回来,他为何要出现?”
“都被人摆弄成阶下囚了,还有心情吃醋啊?”
“既然已是阶下囚,回京之路尚且遥遥,小醋怡情有何不好?”
宁不羡:“……”沈明昭这副破罐子破摔的模样,还真是,稀罕啊。
她心下暗自琢磨着,不会陶谦这一手直接把他的自信心击碎了吧?毕竟这只貔貅高高在上惯了,猛然间遭上这么一出,不会就这么一蹶不振到京城,乖乖躺进大牢里听候发落吧?
宁不羡虽然没开口,但透过她的表情,沈明昭还是猜着了大半。
他笑了笑:“担心我死在大牢里?”
“我是担心我自己。按照大俞律法,你要是被判了什么大罪,我还得陪着你连坐……好后悔,选错了,我就该逃跑的。”
“放心,我会一力承担罪责,不会让你有事的。”他说得轻描淡写,却令宁不羡的心忍不住“突突”地跳了两下。
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她终于收起了那股玩笑的神色:“真的……没有别的退路吗?”
“我不知该如何与你说。”沈明昭苦笑,“毕竟,我不知道陶谦究竟知道了多少……他那么坚定地站在自己已然决裂的老东家身边,总让我觉得,他似乎已然知晓了很多了不得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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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郊附近的山间狭道,两匹快马掀起了无尽的尘土。
陶谦:“到京畿了,最晚,明日辰时末,我们就能进入京城,殿下需要停下来休整吗?”
敬王:“不必,本王当初封邑在苍州,虽未亲临战场,但骑马游猎,家常便饭,倒是你,陶庄主,你跟着本王一路从苍州纵马至此,面色并无太大变化,才令人惊叹。”
陶谦笑道:“走商之人在一个走字,长途策马行船,对我们这种人来说,亦是家常便饭,早就不怕颠簸了。”
“原来如此。”敬王应道。
他这一路下来,倒是真有些喜欢这个野心勃勃的商贾了。
当初陶谦上京投他,他就知道此人心思不简单。那时陶谦尚在毅国公府内,当一个所谓的门客,实则是国公府大小姐秦萱的入幕之宾。
国公府的人因为秦老太妃属意的他与秦萱的婚约而对他万般遮掩,甚至不惜将陶谦逐出府邸,但实际上,在他看来,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的姐姐,姑母,皇家的公主们,每次春闱之前,都能收到不少引荐而来的学子拜帖,看见长得好的,自然就纳入袖间,代为引荐,还往往传为一段佳话。这国公府的大小姐既自认为是什么天之娇女,有这等爱好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不过,他当时没想到的是,被逐出国公府的陶谦,居然会想到直接来找他。
那时,眼前之人尚不是什么陶庄主,只是一介二十出头,一文不名的落魄贱商,递送了盒当初不值钱不出名,如今名满天下的浮云茶作为拜礼,就想敲开他敬王府的门。
门前的仆役自然不会容他,什么出身也该来攀皇子的门庭,直接将他连人带礼撵了出去。
陶谦被撵出府门时,他正预备出门,见他出来,门口的仆役怕惊扰了他,连忙将那撵在地上的人又一脚踹远了些。
地上的人狼狈不堪地爬起来,脚上商贾标志性的黑白鞋都甩掉了一只。
他没忍住,嗤笑出声。
陶谦闻得笑声,朝他看了过来,见是他,眼中亮了亮,随即,施施然拍拍身上的土,对他躬身一笑,如春风般悦目舒宜:“草民陶谦,见过殿下,愿为殿下肱骨。”
他那时在京中风头正盛,是外人口中圣上最喜欢的皇子,哪里缺什么肱骨,就是觉得眼前这个贱商痴心妄想的好玩,想拿他逗乐子,就点了头:“你既如此诚意,本王倒是好奇,你有什么,能做本王的肱骨?”
说完,他就出门去官署办事了,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然而,不过月余,这商贾便再度登门,这次登门,他带回来了一份租契的副本。
“这是什么?”敬王不解。
陶谦身上虽还是那商人不入流的白麻布粗衣,但光景看着好了不少,他屈指点了点眼前的纸张:“户部侍郎沈家的新铺,宁氏不知,这铺子的所有者,是林成文在京的钱庄。”
敬王讶异地挑眉:“沈家在朝中一向中立,你这是硬生生地给他捏了个把柄?”
“听说顾老尚书即将致仕,听说圣上属意的下一任户部尚书,就是沈侍郎了。”
“沈明昭可不是好拿捏的人。”
“但京中传闻,沈侍郎爱妻如命,可以在宁氏身上下手。”
“爱妻?”敬王听得好笑,“这世家联姻均是利益相结,哪那么多爱妻如命之人?”
陶谦微笑:“殿下,在下看人,从不会看错。”
最终的事实证明,陶谦还真没看错人。
沈明昭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