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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金丝虎,飞花令,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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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一只小狸奴不难。

消息一传出去,十里八乡的养猫人家都积极的请了解元郎去看自家猫儿,盛情难却,若是手中无事,许玥就跟着去了。

几日间,见了不少猫儿。

便是许玥未曾看中自家的小猫,主人家也甘之如饴,态度殷切的招待她。

……

“脸圆而润,鼻短而平,难道一身纯黄色毛发,意头极好,是最上品的金丝虎,玥哥儿从何处寻来这上好的小狸奴的?”

何顺望着桌旁,一只打滚的黄色小猫崽正在试图咬自己的尾巴,憨态可掬。

不由目露喜爱。

今日,他们在县中设小宴,本是为了给许玥送行。

中了举人之后,府学自然是可去可不去了,夏、何二人商量一番,决定今年在家中呆上小半载。

一来,是为了陪一陪家人。

二来呢,中举之前他们都是日夜苦读,此番达成了目标,也想放松一下。

唯有许玥一个。

年节刚过,杭州府一封又一封的书信不住的发过来,冯老爷子的、他的老友们、结交的几个文友……等等。

甚至有些名字,饶是许玥,也没有任何印象。

许玥也有打算回杭州,她深知一点,举人只是万里征途之始,还差的远呢。

呆在丹阳县太久,即使如今被万人追捧,也不过是井底之蛙罢了。

闭耳塞听。

这次小聚,她把刚刚聘来的小猫儿也带来了,出生不到两月,身体已经是圆滚滚的样子了。

嗯,不愧是最纯正的橘猫。

此时人最为推崇的是纯色的猫,其中,尤以黄色的橘猫为首。

纯色橘猫谓之“金丝虎”,半身橘黄则是“金被银床”,主打一个富贵招财。

古今喜好相似了。

此时,听了何顺的话,她点头随口便应道,伸手压了压猫崽子的耳朵,眉眼间闪过一丝笑意:

“这只小狸奴是从一位老人家那里寻来的,听说其母极为擅长捕鼠,还曾搏杀过蛇和黄鼠狼,十分凶悍。”

所以,她聘了小橘猫之后,许地主就很高兴。

就是希望子肖母。

“哎,怎么不给它戴上你定的金铃铛?”夏雨问道。

许玥摇了摇头,望着打了个滚,差点掉下桌子的小橘猫,笑意加深,解释道:

“去主人家聘猫的时候,原就想给它戴上的,可谁知是我孤陋寡闻了,猫儿却是不可带铃铛。”

“一是怕会惊了猎物,二是主人家说猫儿却不比人,寻常人耳能接受的声音,对它来说如同洪钟大吕。”

“久而久之,会伤了猫耳。”

“原来如此。”何顺听了,又赞了一句小师弟的用心,他在内宅见多了带金、玉铃铛的狸奴。

三人讨论了一会儿养猫经,夏雨举起酒盏,喝了一口惠泉酒,忽然笑道:

“玥哥儿过了年也十三岁了,是不是也该学一学喝酒了?”

“是啊。”

何顺点头,深以为然:

“往常你年纪还小,可以茶代酒也就罢了,日后赴宴,总是要喝酒的,若遇见推辞不过的,喝了一两杯下肚就醉了,那可不好。”

“所以,还是要试一试,至少知道自己酒量如何,也好心中有数。”

夏雨接了话。

两人对视了一眼,确定心中想法一致:

——玥哥儿如今声名极盛,外头人是极捧着的,他们两人却知,有些放荡之人心怀险恶着呢。

不得不防。

他们是一番好意啊。

绝不是想看清冷少言的玥哥儿,喝醉了是什么样子。

这边,许玥手指推开试图往她袖子里钻的小橘猫并捏了捏它的脸。

闻言,她侧眸微微一笑,应了下来。

又提出一个要求:

“光喝酒又有什么意思,不若我们行一个飞花令,输了的人便要喝一杯酒,这样岂不更有趣?”

夏、何都没有反对。

许玥这位小师弟诗文虽是出名的好,但只是说前人的诗词,但凡文人谁又肯说自己不如人呢。

“那就以“君”字为令吧,古人诗中此字更少一些,容易分出胜负来。”

若是用常用字为令,说不定三人

夏雨以指沾酒,在桌上写了一个“君字”,提议道。

没人有异议。

“我先提的飞花令,便让我先来抛砖引玉吧。”许玥道: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一句吟完,她刚刚好倒满一杯酒,将酒盏推至夏雨身前,示意该他了。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夏雨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笑吟吟的将酒盏移开。

“哎呀,你们两个怎么这么快。”

何顺一张白糯米团一样的脸皱了起来,突然眼前一亮,言道:

“五柳先生的,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几轮之后。

第一杯酒,竟然是夏雨喝了,接下来许玥喝了一杯,何顺竟是坚持到了最后。

又过了七八轮,含“君”字的诗越来越少了。

许玥喝了两杯,玉白的脸上连一丝红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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