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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首功,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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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这就是新种出的棉花。”

天子让宫人抬了几个麻袋上来,小心的打开,倒出里面洁白且柔软至极的棉花,抓了一把在手里。

里面的棉花籽已经去过了,触手温软而丝滑。

他招呼许玥过来,可以看见皇帝已经不复年轻的脸上好似镀上了一层微光,眉眼、轮廓都变得神采飞扬。

从中依稀可以窥见,那个可以在边关渴饮雪水,饿餐野兽,也能如飓风一般当机立断回到京城稳定朝纲的天之骄子风采。

年华留不住,然壮志依旧凌云。

许玥扬起了一抹笑,认真的听陛下欢喜的诉说:

“……只收了三分地,棉花就装了好几袋子,称了一下起码有一百二十斤。”

三分地就收了一百二十斤,一亩地起码能收四百斤棉花。

节省一点,只要一斤半棉花,就足够做一件极暖和的棉袄,让一个成年人无惧寒冬,没有冻死之忧。

天子也在计算,越急越算的不好,也就不为难自己了,转身看向许爱卿,下一瞬就得到了答案:

“陛下容禀,一亩地的棉花出产足以让二百六十个人穿上棉衣!”

咕咚。

天子咽下了一口口水。

…………

推行棉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那日,天子让宫人将一半棉花做成简单的冬衣,外面的料子就是最便宜的麻布,中间塞进棉花,鼓鼓囊囊的。

百姓贫困的时候,也会用芦苇、干草等塞进衣服里保暖,颇有相似之处。

一半棉花留了下来。

当然,他忘不了此事的大功臣,赏了金银锦缎、茶叶、摆设等东西,最得许玥喜爱的是进贡的蜜橘,一个个有成年男子拳头一般大。

圆滚滚、金灿灿,皮薄肉厚。

许玥谢恩的语气不免带上了些许雀跃,天子哈哈一笑,摆手:

“这些小玩意儿不算什么,怎能酬你之功一二,等在朝上正式把棉花摆出来,许爱卿稍待一待。”

明白了,大好处还在后面。

年少的起居郎微含笑,对她的陛下道:

“微臣一向最有耐心。”

棉花种了出来只是第一步,还要实验什么地方适合种植,需要向百姓推广棉花这种不太常见的作物。

除此之外,棉花如何纺织,如何减少成本等等,都是一项大工程。

她能做的已经做完,剩下的自然要交给朝中其他大臣——也是分一杯羹的意思,总不能自己吃肉,汤也不给人剩吧。

翌日早朝。

刚吵完一架,大家默认要中场休息一会儿,天子就放了一个大招!

什么?

亩产四百多斤的棉花,一斤棉塞进麻布里就可以保暖如皮毛裘衣一般。

这好棉花还更容易织成棉布?

在这朝上的都是人精,稍微一思考,就明白这种棉花的出现,会带给大周多大的好处。

衣食住行,是人生存的四大事。

关于衣这一部分,在夏日还好,大不了不穿嘛,还刚好凉快了呢。

可冬衣却是省不下来的,除了几个几乎没有冬天的地方,没人敢不穿衣服,且相反,他们找能找到的所有衣服穿在身上用来御寒。

冬衣很贵,在一个普通百姓家这是宝贵的财产,往往只有一套,谁穿了出去,剩下的人就只好呆在被子里不出门。

过了冬天,家里要是没钱了,就把冬衣典当了换一些铜钱度日。

典当行也承认冬衣的价值,会收。

到了冬天,有钱了就把冬衣再赎回来,没钱就只能挨冻了,可见冬衣的重要性。

望着蓬松的棉花堆,和一件件鼓鼓囊囊的麻布冬衣,聪明人的眼中已经闪起了亮光,激动万分。

这个功业若是落到自己手上……千古留名也未可知啊。

崔首辅胡子都白了,反应还是一等一的快,当即出列,带头恭贺天子,其他人慢了一步也只好跟上。

可还有一些臣子,面色并不好看。

却丝毫不敢违逆大势,僵硬着脸随着大流恭贺天子有德,降下良种棉花,头嗡嗡的作响。

无他,这些人就是价如丝绸的棉布背后的靠山。

也可以说是老板。

一旁记录的许玥望着这一幕,心生感慨。

真正当利益到来的时候,不必宣传,会有人为你扫清一切障碍。

分蛋糕不止会让蛋糕变大,分蛋糕的人还会挡去外来的风险,贡献自己的力量,为蛋糕保驾护航。

争抢还未开始,天子先定下了首功,他曾从军许久,最喜论功行赏:

“此良种是许爱卿首先发现,然后密呈给朕,先在皇庄上试种了一季,有了结果之后朕才送到朝上,所以首功为许爱卿!”

说着,让人请许玥出来。

不知道天子有这一出,许玥本人都愣了一下。

何况那些朝臣,惊讶的纷纷抬眼去看起居郎,见其一身青衣官袍,在满朝朱紫中是那么显眼……人也够显眼。

孟子维、余侍郎等人自然为她高兴。

可大多数人确实心痛不已,这样一桩大功劳,就落在了入朝不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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