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说了就不准了
孙艳红倒是没田红利这么不堪。
但是……
她等陈凌把小龙虾端上来,尝过味道之后,整个人也愣住了。
且一时间心跳得厉害,吃完一个后,便迫不及待的又去夹了两个到碗里。
再次狼吞虎咽的吃完,这婆娘被辣得嘴唇都红了,不断吸溜着气问陈凌:“富贵,这虾,这虾……你从哪儿学来的,咋这么好吃?”
陈凌刚从旁边田红利那桌回来,看了看那老小子只是酒喝得太快,醉了过去,并没什么大碍,这才又回来这桌,和家人一块吃饭。
听到孙艳红这么问,他顿时明白这婆娘是被小龙虾的味道给征服了。
这玩意儿跟厨艺没太大关系。
关键就在调料放得多,油重料狠。
没吃过的人头一回吃,就跟第一次吃到泡面的感觉差不多。
是真真正正的勾起人口腹之欲的利器。
于是陈凌就脸不红心不跳的随意回了她一句:“没跟谁学啊,这还用跟人学么,自个儿摸索着做呗……”
反正现在就算有会做小龙虾的,那也太少了,这东西哪怕在中部沿海的兴起之地也没大肆传开。
很多地方都不知道这玩意儿咋吃。
“你自个儿摸索的?”
孙艳红表情愣愣的看了陈凌一眼,不再说话了。
她是真的被这小龙虾的味道惊到了。
她小时候也是穷苦人家的孩子。
这道菜带给她的惊艳,不亚于她儿时第一次吃到肉的那种感觉。
口水疯狂在嘴里分泌,肠胃也在跟着蠕动,有种想把碗里的肉全部塞到嘴里,结结实实的解解馋的冲动。
这是她长大以后,多少年来,第一次重新体会到这种感觉。
陈凌厨艺的确很好,其他菜味道也是她吃过最好吃的,吃了还想再吃。
但却远没有这道小龙虾带给她的这种奇特的感觉。
痛快的吃过小龙虾,又给陈凌要了碗白米饭,用汤汁浇在上面,反复品尝。
这之后,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在翻腾。
【这道菜真是了不得。】
【口感美味、吃法新奇,加上这辣爽的口感,铁定是非常下酒的。】
【如果放在酒桌上,必然容易带动气氛。】
【堪称是送酒极品,谈话利器啊。】
【这绝对是拿出去送礼的好东西。】
是的,送礼。
她觉得这道小龙虾好吃还在其次,最重要的以前根本没听过,外边也没有人做。
既新鲜又好吃,绝对是送礼的佳品。
对此她有很强烈的预感。
想想吧,她一个见多识广,官商两道混迹多年的女人,什么好东西没吃过。
能让她感觉到惊艳,不自觉的流口水,想要大吃一顿,痛快解馋,这本身就不容易。
最关键的一点是啥呢?
用这玩意儿送礼,比买农庄的那些酒可便宜多了。
效果还不一定会差多少。
不得不说,孙艳红这婆娘心思确实够活泛。
想到此处,她脑子里又突的冒出来一个想法。
正好那边田红利喝得酩酊大醉,她不趁机做点什么,实在说不过去。
不过她也并不着急。
而是耐心地等着陈凌一家,以及村里那些人吃好喝好,把田红利扶到木楼的客房后,这才找机会把陈凌喊到一旁,和他说了说自己的想法。
陈凌听完也是一愣:“啥?你想开饭店,做小龙虾的生意?”
“对,伱这个小龙虾的做法很新奇,我在外边听都没听过,关键还这么好吃,要是在市里开一家饭店,肯定受欢迎。”
孙艳红满脸笃定的说道。
她是本地人,可是知道这小龙虾什么情况,不仅泛滥成灾,而且是真正的价格低廉。
如果说田红利来收购水产,是怀着捡便宜的心思的话。
小龙虾就是真的便宜,根本不用费心思压价。
这玩意儿在哪儿都没人要,被认为没法吃。
成本如此低贱,陈凌又有法子做成这样的美味,只要名头打响,还怕不赚钱?
至于用小龙虾送礼……
开饭店和送礼冲突吗?
“咦?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挺有道理的哈。”
陈凌故作惊讶道。
但心里对这婆娘也是挺佩服的。
在他家吃过小龙虾的人可不少了,梁越民一家,赵大海和山猫,余启安等人都吃过。
可能提出来把这道菜做成一门生意的,就只有孙艳红了。
“是吧,我就说你手里赚钱的东西那么多,你要是跟我合伙,咱们早就能赚大钱了。”
孙艳红看陈凌的态度不错,便又开始循循善诱。
“我知道,你这坏小子老是惦念着柱子的事,对我有偏见……”
“以前的咱们先不说,就说柱子进去这两年吧,我有坑过你吗?坑过你们村的人吗?”
“没有吧,我这人有啥就拿出来明说了。”
“你就说这小龙虾吧,成本这么低,只要在市里开家店,我负责出人出力,你只要把做菜的法子跟配料教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