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一章 咄咄怪事
有的甚至见了人就远远绕开走了。
这些狗有的是人丢的,也有的是自己跑出去不回来的。
乡下很多这样的情况。
狗跑进山不回来了。
多了去了。
都说狗不嫌家贫,但是有的狗就是天生的不认主,跟白眼狼一样,谁都养不熟。
心胸狭隘,性格孤怪,从小就不分亲疏远近,逮谁咬谁。
这类狗说多不多。
只要出一条,在村里就是祸害,比狼还要招人恨。
还会带坏别的狗。
而且这类狗很多从面相上就能看出来。
会挑狗的人很多懂这样一句,叫:狗须向前下口狠,眼爆血丝会咬人。
说是狗的胡须向前,不是像正常狗一样顺着嘴巴向后生长,眼睛带有红血丝。
这种是野狗里面最常见的。
陈凌曾经在风雷镇的大集上就见过这种狗。
是条小青狗。
这类狗就是那种心胸狭隘,脾气孤怪的狗了。
说白了就是这类狗属于高敏感的一类犬,处在任何情况下,都神经紧绷,无时无刻不处在紧张状态,没有一点安全感。
受到一丁点刺激,就要咬人。
这样的狗一般从小就没人要。
就算有人要,也会因为伤到人等各种各样的原因,被赶出家门。
这年月的猫狗在村里没人喂养活不下去。
都是去野地里,去山上找食吃去。
自然而然的就成了野狗群。
其实野狗这东西,啥时候都有,但要说成群的野狗,近些年是很少的。
也就像陈赶年这样的生活建国前的老人,有见过大的野狗群。
有的地方死了人,或者孩子多了那什么的,又或者坟地里……总之,那年头乱糟糟,外边野狗成群。
山里也有。
不过一般不招惹人。
更别说像是今晚这样,跟那些老狼一块汇聚成群了。
陈凌听完陈赶年所说的,自己也猛然之间想起来一件有关野狗的事情。
野狗说白了就是流浪狗。
“以前倒是经常听说,雪区有流浪藏獒跟狼混迹在一块,狼狗为奸,团伙作案,今晚这个……是不是一样的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