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这尼玛好人谁带枪
新街口向北,就是新街口北大街,这里小胡同众多,纵横交错,环绕相连,地形颇为复杂。
一个身穿黑色风衣,头戴礼帽,上唇留有胡须,提着一个皮箱,看不出岁数的人,快速在胡同中穿行。
他原本不用着急,一個小时时间,出城都够了。但是他有一个恶趣味,每一次下手之后,喜欢躲在僻静处,看警察焦头烂额如同没头苍蝇乱跑乱撞,但是又无所适从的模样。
直到看够了热闹,他才会选择撤退。
警察都是饭桶!他一直这么认为,但是今天这个小警察好像不那么饭桶,居然这么快就找到了自己藏身之处。
他知道,自己在那里留下了不少线索,因为他知道警察不可能那么快找到那里,他懒得仔细收拾。
由于这个小警察的出现,现在好像有些麻烦了!
自己虽然也用了许多障眼法,但是是否能够骗过这个小警察,原本信心满满的他,现在居然有些没有了底气。
烟头自己虽然清理了,但是弹壳却留到了那里,不过这种黑市上四十块钱一支,常见步枪的通用子弹弹壳,从上面应该不会找到太多线索。
下次行动,不能再这么孟浪了!警察局里也不全是饭桶。
黑风衣快速行走,急匆匆穿过石碑胡同,转进前车胡同,胡同狭仄,仅容两个人侧身通过。
不远处,胡同口处的茶摊前面,一个身穿黑色制服的巡警正在大声的给几个保甲模样的人布置着任务。
“上面紧急通知,枪手身穿风衣或者大衣,戴有帽子,提了一个箱子,嘴唇上留有胡子。赶紧把体貌特征给各家各户发下去。这玩意儿也好记,帽子、箱子、胡子,凡是见了这‘三子’,立刻汇报,警察局有赏!重赏!”
巡警的话远远地传过来,黑风衣听得一清二楚,脚步立刻停了下来,看了看自己这副模样打扮,脸上露出惊恐神色,转头快步离开,迅速转入横侧的一条胡同,东转西绕。
好在此时胡同中并没有多少人,巡警的话尚未没有传到各家各户,暂时还算安全。
黑风衣快步进入武王侯胡同,看见胡同口的铁牌子,眼睛一亮,低头看着离地不高的墙上青砖,边走边找寻。
突然,眼睛一亮,他看到一户人家台基离地三层的一块青砖上,歪歪斜斜地刻画着一朵莲花,像是小孩涂鸦。
和其他莲花不同的是,这朵莲花莲叶特别多,足有十几片之多。
黑风衣知道,这朵莲花一共十二片,代表自己帮会中的十二天王。
远处传来许多人的脚步和嘈杂的声音,黑衣人神色略微有些慌张,原本提箱子的右手迅速换成左手,将右手插进风衣口袋。
口袋中有一支枪牌撸子,黑衣人紧紧握住,声音越来越近,黑衣人不再犹豫,上前拍打门环。
啪!
啪啪!
啪啪啪啪!
啪啪啪!
1243的节奏,帮会约定的暗号。
“你们几个往那边看看,上面说了,哪个行会先找到枪手,今后份儿钱少半厘儿!”随着一个粗大嗓门,脚步声从胡同那头传了过来。
黑风衣紧紧握住口袋里的撸子,身子尽力朝着门洞里面靠去,不到万不得已,自己不能主动开枪。
跑不跑得了是一回事,要是坏了老大的大事,远比面对这些警察可怕。
早知道这样,还对什么暗号,直接翻墙进院就完了!现在可好,困在门前,翻墙也翻不成了!
“谁?!”正在黑衣人着急时候,院里突然传来一个声音问道。
“莲花十二品,我是第七品。”黑衣人急促地说道。
吱纽一声,院门开了一条缝,黑衣人快速闪身而入。里面压低了声音问道:“您是司火天王?怎么到了我这里!”
“嗨!别提了,原本想看热闹来着,谁知道来了个扎手的鹰爪孙,失了风了,外面盘查的紧……我得在你这儿躲一会儿!”
…………
警察局。
殓房。
墙角处,秦志超一副苦瓜脸蹲在那里,面前堆着一堆杂乱的衣服。
床上死者身上盖着白布单子,只露出脑袋,躺在那里,脸上血肉模糊,看上去十分瘆人,容貌几乎分辨不出来。
旁边一张小桌子上,放着死者的遗物,一把驳壳枪,一块半旧的怀表,一串钥匙和几张零票子,除过这些,就剩下几个花花绿绿的圆牌牌。
沈岩、钱如发等侦缉二处的四梁八柱们神色无奈的围在尸体旁边,一言不发。
杨登欢第一次到殓房,而且还是民国时期的殓房,大为好奇,不住地转动脑袋左顾右盼。
沈岩脸上十分为难,也不知道杨登欢的推理对不对,反正现在已经过了五个小时,尸检都做完了,也没有查到枪手的任何消息。
想想也是,从响枪到布置搜捕,时间足足过去一个小时,有这个时间,枪手横穿四九城的时间都够了,更何况从附近的西直门城门出城呢?
现在唯一线索就是安静的躺在床上的这位。
但是目前线索来看,这厮是谁,为什么枪手要杀他,都是一无所知,当前最主要的事,当然是整明白